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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男子印制假“红牛” 自首获刑9个月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338

 男子谢某在网上招揽生意,帮网友非法印制他人注册商标标识“RedBull红牛”,岂料开工仅半个月就被查处,谢某自首落网。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谢某因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3年11月开始,时年26岁的湖南男子谢某通过QQ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发送小广告声称“承接丝印移印加工”。后一名黄姓男子与谢某取得联系,并提供了易拉罐瓶盖、油墨、钢模等配件,委托谢某在瓶盖上非法印制他人注册商标标识“RedBull红牛”。

    2014年2月11日至25日,谢某租用了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泰安街界下北苑4巷某机械配件店的店铺,用其购置的两台移印机械向瓶盖上非法印制上述标识。

    同月28日上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商标权人举报,前往上述店铺查处,当场缴获印有“RedBull红 牛”商标标识的易拉罐瓶盖2万多个、钢模4块以及两台移印机。经商标权人鉴定,上述标识均为假冒。同日13时许,谢某接店主电话通知后前往现场,见民警在 场处理,便现身配合调查。后民警将谢某带回派出所审查,谢某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 应予以惩处。谢某明知公安人员到场处理案件,主动现身配合调查,系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昨 日,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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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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