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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83件 劳动者讨回逾2000万过年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次数:586

  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发挥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对有调解可能的涉及拖欠工资等纠纷的,法院及时作出裁决……作为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部门,2013年以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协调东莞两级法院,多措并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2013年12月初,中院民五庭协调东莞两级法院开展了“冬日暖阳行动”,自该行动开展以来,东莞两级法院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83件,其中调解案件107件,为劳动者讨回款项逾2000万元。

  措施1

  建立劳动争议“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东莞市两级法院的劳动争议审判的特色制度。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审判效率,务必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承办法官收到新案件后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充分了解案情后,加紧时间安排调解或者庭审,对于不能调解的案件及时裁判。加班加点审调案件,大大缩短了审理期限,原本三个月审理期限的案件,很多都在一个月内审结,确保了劳动者顺利拿到工资、领取工伤待遇等赔偿。

  案例

  14天帮工人拿到16万

  “想不到法院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钱回家过年!”刘某拿到16万现金的瞬间,长嘘一口气,泪水在眼圈里打转,不停地说着谢谢。

  同时,刘某也不禁后悔:早知道法律这么有权威,应该早到法院来,也不至于走那么多弯路。

  2012年12月3日,刘某在东莞市厚街镇某家具厂工作中受伤,伤残等级为五级。刘某评残后,家具厂没有为刘某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也没有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且拒不支付刘某工伤期间的工资。

  刘某为维护其合法利益,2013年7月16日,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与家具厂的劳动关系,并请求家具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停工留薪期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东莞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在接到此案后,迅速启动劳动争议调审“绿色通道”,充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随即与家具厂沟通该案的调解问题。起初家具 厂有些抵触情绪,双方一直处于僵持的状态。承办法官对案件认真分析,耐心倾听双方说法,帮助家具厂分析处境,提出了解决意见。14天后,家具厂同意分期支 付案款32万元,其中先给现金16万元,其余的过年后再给。 措施2

  发挥多元化解决机制

  对于可能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尽可能要求双方当事人本人到庭,这样当事人能直接沟通,减少了沟通障碍,也突出了彼此寻求调解的诚意,容易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避免久调不成现象的出现。

  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引入社工力量参与调解。社工人员长期与基层人员接触,较了解基层务工人员的心理,能充分发挥其所长,增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成功性。

  对于不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判,避免久拖不决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集中人力物力,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保证执行款项及时发放给劳动者。

  案例

  说服老板支付6.2万工伤赔偿

  2013年3月20日,东莞市沙田镇发生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部分工厂厂房倒塌,导致一死多伤的重大事故,其中农民工陈某出现九级伤残。更令他担心的是,工厂并没有为他购买社会保险。为此,双方因赔偿问题闹上了法庭。

  接案后,承办法官经阅卷发现,该公司在龙卷风冰雹灾害中丢失了所有财务资料,双方对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争议非常大,于是不厌其烦地做起了双方的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询问双方后进一步发现,公司老板也在灾害中身受重伤,目前仍然在医院治疗,并且公司损失惨重已经倒闭。不过,老板愿意尽快支付工伤赔偿。经过四次协商,双方最终同意以62000元和解。按照约定,劳动者可在过年前顺利拿到赔偿款,安心踏上归家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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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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