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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伤千元私了 知骨折后才报警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1 浏览次数:787

  报案后,横沥交警认定行人和肇事司机负同等责任,交警提醒,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别轻易私了 

  男子贾某横过马路被撞后,收了肇事司机唐某1000元钱后,同意私了,之后伤处剧痛,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骨折了,伤情较重,于是报案,希望交警重新判决该宗交通事故责任。8月21日,横沥交警认定行人贾某醉酒横穿马路,和小货车司机唐某负该宗事故的同等责任。

  8月11日22时30分,贾某在横沥镇新城南路一大排档夜宵后,横过马路回出租屋。当步行至对面马路靠近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隔离带时,贾某被唐某驾驶的小四轮车撞倒。贾某感觉身体没什么大问题,便与唐某协商“私了”。唐某赔了贾某1000元钱,留下手机号码。

  事发后约一小时左右,贾某忽觉手部剧痛,到医院做X光检查,才发现手部两处骨折。医生说治疗要较长一段时间,费用也不止几千元。

  得知详情后,贾某马上报警。横沥交警大队民警随后与肇事司机唐某取得联系。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行人贾某横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而事发前在大排档曾经喝过酒,走路时因为酒精发作,步履 不稳,在没有留意路面信息的情况下,随意横过马路,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而肇事司机唐某则因为赶时间回家,加上工作了一整天,感觉疲劳,在途经事故路 段时精神不集中,避让不及,也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交警认定贾某和唐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依据相关法律,有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最好不要轻意“私了”,因为这类案例今后举证艰难,极易陷入漫长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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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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