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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网-的哥高速路上停车被罚 状告交警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660

    因乘客晕车,的哥黄先生在高速公路紧急车道停车,随后被交警处罚200元并扣6分。黄先生不服,将东莞市公安交警支队东莞高速公路大队告上法庭。该案近日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黄先生质疑交警处罚的合法性,称其是考虑乘客的安全才停车。

  的哥称停车因乘客晕车

  今年1月12日,的士司机黄先生搭载乘客在东莞高速公路石大路入口路段,途中在紧急停车道临时停车,被执勤 民警以其实施“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黄先生不服交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东莞市第一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时,黄先生说,在高速行驶途中,副驾驶乘客和后排乘客晕车,其中副驾驶的杨某还曾把头伸出车窗外呕吐,为行驶安全考虑,决定在紧急停车道临时停车,在清理呕吐物过程中,被路过的执勤民警发现。

  东莞交警在庭上提供了现场照片一张,证明黄先生在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且停车时未在车辆后面设置警示标志,证明执法民警对黄先生的处罚是合法的,也符合程序。

  交警称法律规定自由裁量权

  黄先生认为交警的处罚不合法。东莞交警认为对于非紧急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区分,警察享有自由裁量权,至于扣6分依据的是公安部的123号令。

  对紧急情况和非紧急情况的区分,黄先生说,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权根据周围的客观情况作一个判断,以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东莞交警称,警察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应急车道的使用一般限于车辆出现紧急故障,或者司机身体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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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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