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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妻说夫嫖娼 夫称:“是合租”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16 浏览次数:816

  法院判双方离婚 妻子获七成财产

  妻子发现丈夫与单身女子同居一室长达两年,报警称丈夫嫖娼并提起离婚诉讼,丈夫否认称,与同居女子仅是合租关系。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决双方离婚,妻子获得七成财产。

  去年5月13日,梁某向派出所举报称,丈夫江某在一出租房内嫖娼。民警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发现,江某否认存在嫖娼行为,称与女子刘某仅是合租关系。后梁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梁某表示,2010年4月开始,其便发现江某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感情恶化并自2010年底开始分居,江某存在过错,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江某则表示,由于与梁某的夫妻感情不和,2010年年中开始经常居住在工厂宿舍,后与刘某一起合租房子,两人是普通朋友关系,租金也是共同承担。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即便江某与刘某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但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其他女子共同租房的行为,势必破坏婚姻关系。

  最后,法院酌定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梁某占70%,江某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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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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