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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超量喂药致4岁男童洗胃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22 浏览次数:436

4月3日,东莞长安某幼儿园发生老师给患病学生喂药过量事件。事发后,长安镇教育卫生局已介入调查,并协助家属与园方协调相关赔偿事宜。

据于先生介绍称,儿子阿泽,在事发的幼儿园上小班。4月3日,阿泽带药到幼儿园上学。他妻子在该园的登记本上进行了标注:“在幼儿园两次服用止咳药,分别是上午和下午,每次服用5毫升。”

当天下午阿泽放学回家,他妻子发现药瓶是空的。致电幼儿园后,负责喂药的李老师承认,她每次给阿泽喂了1杯半,约20毫升。阿泽马上被送往医院洗胃。

昨 天,长安镇教育卫生局就“某幼儿园对幼儿喂药过量”一事通报。根据家长所提出的调解方案,幼儿园表示同意每月陪同幼儿进行两次体检,体检费用由幼儿园承 担,同意退回幼儿学费和赔偿家长的误工费。但由于家长就幼儿园履行协议条款问题上未能得到保证,也对律师见证等表示不信服,导致调解未能成功。因此,该局 建议幼儿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幼儿园责任。

鉴于幼儿园对幼儿喂药过量的事件,该局将对该幼儿园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要求该幼儿园加强内部的园务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有必要洗胃吗?

有专家称身体未现异样服药超2小时洗胃意义不大

据 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就好介绍,涉事小孩服用的“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它属于呼吸道的感染用药,主要治支气管炎症。小孩超量服用后,若身体没 有出现异样,或许是没有必要对他采取洗胃的举措。因为,该药是一种液体药剂,一般服用超过2小时,药剂早已被消化掉了。因此,在服用该药剂3个多小时后, 实施洗胃没有很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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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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