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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刑事律师-花心男杀女友庭上请求唱歌送别母亲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0 浏览次数:473

      一男子和前女友余情未了,被现任女友戳穿后竟恼怒杀人。5月23日,来自湖北咸丰县的小伙子冉某坐上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我喜欢前女友,但是现任女友对我很好……”纠缠在两名女性中间、最终酿成杀人惨祸的冉某直到被起诉,仍然想不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的他最后在法庭上希望达成的意愿,是给在场听庭的母亲唱一首歌。他说,如果真的面临死刑,自己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母亲。

      “脚踩两船”酿出悲剧

      在这起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的案件中,冉某手刃了两名女性,一位是他的现任女友,还有一位是与他女友一起住在清溪镇清厦村某公寓的女合租人。据检察机关调查称,该案发生于2011年11月13日上午5点30分左右,此时冉某因为前女友的问题和现任女友杨某已经展开了几个小时的争吵。“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让死者杨某如此“控诉”的原因是,她发现冉某与前女友黄某始终藕断丝连,一直保持联络。直到案发前一天,即11月12日,冉某手机上的一个未接来电号码,更加证实了她的担心。

      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杨某在12日当天背着冉某拨通了“情敌”黄某的电话,并将自己正与冉某同居、两人正处于交往状态的事实一一阐明。可在冉某看来,杨某的行为不是捍卫,而是挑衅。冉某在开庭后提交给法院的信中说,黄某才是他钟爱的女子,因为对方的鼓励,自己才能在逆境中一路坚持。失去黄某,让他对接下来的人生产生了绝望。

      女邻居劝架惨遭祸及

      在被杨某的这通电话彻底断了后路之后,冉某产生了报复的念头。“我很绝望,亲情冷淡,爱人没有了,再加上这些年受过的委屈一起涌上心头……”13日上午8点左右,冉某拿起客厅茶几上的水果刀,捅向了正在客厅沙发了熟睡的杨某的颈部。杨某大声呼救,惊动了住在房间里的合租人朱某。朱某走出房间试图阻止,冉某怕事情败露,再加上他认为杨某挑衅自己都是来自于朱某的教唆。新仇加旧恨,他再次将水果刀划向了朱某的脖子。

      案发后,冉某收拾了自己的血衣和作案工具,拿了杨某和朱某的身份证件以及手机,仓皇逃离了公寓。次日,朱某的男友屡次联系女友失败后,才终于通过房东,发现了倒毙在地上的两具女尸。11月15日,出逃的冉某很快落网,并被刑事拘留。12月21日,他以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死者家属只求杀人偿命

    庭审中,双方的家属都来到现场,冉某的情绪始终很稳定,他的母亲坐在旁听席上望着儿子的背影,从头到尾没有停止过哭泣,甚至一度被法官提醒要注意法庭纪律。对于自己被起诉的杀人事实,冉某供认不讳。而他周旋于两位女友之间最终酿成惨剧的背景,也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法庭上,冉某曾被人民陪审员问到这个问题,“你既然想和前女友在一起,为什么不和现在的女友做个了断?”冉某给出的解释是,他一直想说,但杨某对他很好,他不知如何开口。

    与这起故意杀人案件一起审理的,还有杨某以及朱某的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诉讼。朱某死后,留下了年幼的儿子。支离破碎的家庭让朱某的男友表示坚决不能原谅冉某,“我们坚持要杀人偿命!”杨某的家属表示,愿意和冉某的家属谈赔偿事宜,但刑事部分仍希望法院从严判决。

    开庭临结束前,冉某向法官请求,让自己最后唱一首歌给母亲听,歌名是《大约在冬季》。这个要求最后被法官拒绝,“法庭上不可能允许你唱歌。如果你当时能够考虑到你母亲的感受,也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对话

    记者:你和前女友黄某是怎么认识的?为什么分手?

    冉某:上大学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我一无所有,觉得没办法给她任何东西,就提出了分手。

    记者:然后你就和杨某在一起?

    冉某:我离开前女友之后,有一次同学聚会碰上杨某,她和我读同一所中学。那时候我正面临失业,她劝我到东莞发展。后来因为控制不住诱惑,我们就同居了。

    记者:和现任女友在一起之后,你还和前女友保持联系?

    冉某:我真正喜欢的是前女友,后来又联系上了。我们一个在浙江,一个在东莞,一直保持电话联系,她给我很多鼓励。

    记者:你有没有想过和现在的女友摊牌?

    冉某:我一直想说,但她对我真的很好,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怕伤害到她。

  信件摘录(摘选自冉某庭审结束后提供给法院的求情信)

    “我父母亲离婚很早,我和弟弟从5岁就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直到19岁才跟母亲团聚。”

    “可能是她(指冉某的母亲)的方式让我接受不了吧!也或者是我做的与说的相差太远,让她失望了。我觉得亲情很冷淡,我开始逃避、消沉。带着这样的情绪,我做了很多让我母亲伤心的事。”

    “面对我又一次的背叛,(前女友)黄某提出了分手,我也没脸再去挽回了,我觉得她绝不会原谅我了。我很绝望,亲情冷淡,爱人没有了,再加上这些年受过的委屈一起涌上心头……”

    “法官,您知道吗?最可怕的不是一无所有,而是你拥有很多却一下子全部失去,那才是最无法接受的,我选择了报复……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大错已铸成。”

    “律师给我说,她(指冉某的母亲)经常不吃不喝,把我的东西看了又看,经常把我的衣服穿在身上,仿佛就是末日。她不办事的时候,就到关押我的看守所外面待上几个小时,担心我在里面是否穿得暖,吃得饱。”

    “如果法官给我这个机会,我将会在有生之年将那些错过的情意,再一一拾起,那将是命运给予我最好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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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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