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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伪造笔录枉法裁判领刑两年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26 浏览次数:550

    昨日上午,番禺区检察院举办2011年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院检察长暨中党向市、区两级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民主党派联络员代表介绍了“阳光检务”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记者在番禺区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历年审理的大案要案展厅中看到,该院此前审理过一宗法院系统的职务犯罪案,被告人廖某原系某法院助理审判员,2010年5月番禺法院认定廖某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徇私情为私利,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7年至2008年期间,廖某在审理一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1岁的曹某见义勇为,救助不小心落水的同学而溺水身亡,其家属起诉挖坑取土人张某索要赔偿。审理过程中,廖某在明知被告张某存在过错,而被害人曹某无过错的情况下,徇私情,为私利而故意违背事实做虚假汇报,未经合议庭评议,伪造合议庭合议笔录,故意错误适用法律作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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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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