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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做“低头族”!女子走路玩手机被抢 桥头警方三小时抓获嫌犯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次数:

 警方提醒:市民在街上行走不要做“低头族”,勿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我本来不做了,但是看到她包那么明显,手痒,就顺手抢一单咯!”日前,邓屋某路口附近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件。一男子将事主刘某手机抢走后驾驶摩托车逃走。桥头警方经过三个小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5月2日晚7时许晚,事主刘某边看手机边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邓屋某路口时,一辆摩托车飞速驶过,将事主刘某手机迅速抢走。刘某遭抢手机后,大声呼救,并寻求路人帮助,及时报了警。桥头警方接报后,迅速通知便衣伏击队,进行街面伏击并跟进调查,110指挥中心高清视频监控平台进行实时监控,捕捉犯罪嫌疑人行踪,便衣民警分布桥头镇内路段,等待犯罪嫌疑人出现。经过各部门密切配合,警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

  当晚11时许,桥头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交待了因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驾驶摩托车流窜作案的事实。

  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其一同伙已在企石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桥头警方始终秉持“大案小案一起抓”的坚定信念,为民解忧,为民办事。通过运用便衣伏击、路面巡逻、通宵执勤等有效手段,高效开展对“两抢”案件的打击行动,着力改善辖区治安环境。

  提醒:不做马路上的“低头族”

  派出所民警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曾有这样一个对话,当时民警问到:“你怎会想到作案?”犯罪嫌疑人回答道:“我本来不做了,但是看到她包那么明显,手痒,就顺手抢一单咯!”犯罪嫌疑人看似荒唐的回答,再次提醒了我们广大市民:在警方全力开展打击“两抢”的行动时,您的防范意识和行动也十分重要,市民在平时要提高警惕,尽量避免在马路上拨打手机,不要做街面“低头族”,财物不外露,勿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勿成为犯罪分子的下手目标,一旦遇到违法侵害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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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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