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
  首 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法律常识  诉讼指南  刑事专栏  民事专栏  经典案例   律师手记  在线咨询   服务范围  联系我们
刑辩技巧 | 走私贩毒 | 盗劫诈骗 | 贪污贿赂 | 绑架伤害 | 抢劫抢夺 | 敲诈勒索 | 行政诉讼 | 遗产继承 | 知识产权 | 经济合同 | 劳资工伤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东莞律师
民事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专栏

家人汇款未到账 拎砖砸烂柜员机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24 浏览次数:658

  目的竟是“气一气家人” 法院判他有期徒刑8个月 

  只因为家人的汇款没有显示到账,90后青年赵某怒砸柜员机泄愤。这一砸,砸掉了银行1.4万多元。案发当日,赵某投案自首。

  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11月23日凌晨3点半左右,20岁的河南青年赵某来到大岭山农场村振华路中国建设银行大岭山支行自动存取款机处,欲查看家人是否已汇款到账。

  查询结果显示账户没钱,赵某即生气并拍打存取款机。

  20分钟后,赵某再次查询,结果还是一样。赵某愤怒之下,跑到银行外面捡来一块砖头,将银行里第一台存取款机的LCD触摸显示屏(维修费用为1.4万多元)砸烂。

 同日,赵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庭上,赵某当庭认罪。当被问及为何砸坏银行的柜员机,赵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如果砸了柜员机,警察就会来抓他。家人没有及时汇款,身为家中独子的他想“气一气”家里人。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赵某因一时气愤打砸自动存取款机,事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上一篇: 幼童被冰箱砸伤索赔70万 法院判令赔偿54401元
下一篇: 20厘写成“20%厘” 利息缩水7万多元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业务范围】 ▲ 担任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 代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调解、仲裁或诉;办理律师见证;
▲ 代理工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医疗纠纷等法律事务;
▲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为刑事被告人辩护;
▲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
▲ 代理催收贷款,代理各类房地产事务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友情链接
东莞律师| 东莞律师| 法律咨询| 中山律师咨询|
| 东莞律师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律师简介 | 服务范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25 dgs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律师网 版权所有 本网由钟华军律师主办
联系人:钟华军律师 13724578588 咨询电话:0769-22461866 传真:0769-22461866 E-mail:zhonghuajun0202@163.com.cn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C区(市检察、中级法院旁)
粤ICP备09151403号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市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东莞民事律师
关闭
客服中心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钟华军律师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