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
  首 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法律常识  诉讼指南  刑事专栏  民事专栏  经典案例   律师手记  在线咨询   服务范围  联系我们
刑辩技巧 | 走私贩毒 | 盗劫诈骗 | 贪污贿赂 | 绑架伤害 | 抢劫抢夺 | 敲诈勒索 | 行政诉讼 | 遗产继承 | 知识产权 | 经济合同 | 劳资工伤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东莞律师
经典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东莞“老赖”拿“高血压”当护身符 叫嚣法官拿他没办法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次数:299

老赖”因为身患高血压,料法院不会抓他,态度十分嚣张;态度蛮横,把势单力薄的执行人员轰出门外;公司倒闭,法定代表人一走了之,边控“拿你”没商 量……年底,东莞第三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上述逃避执行、态度嚣张的“老赖”,大胆拘留,巧用边控,不少“老赖”当即服软并履行债务。

    “我有高血压”不是嚣张的资本

    东莞谢岗镇的朱某因生意失败,想赖下欠银行和他人的100余万元债务,拒不腾出多余的房产,并隐匿轿车,法院虽批准拘留朱某但因其患有高血压而未果。

    此后朱某有恃无恐,朱某声称“法院最多也就拘留我,但我有高血压,他们拿我没办法”。嚣张的朱某将身患高血压当做了“护身符”,多次威胁执 行人员。经查,朱某的房屋被查封之后,朱某多次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并在深夜持斧头到厂房闹事,砸坏法院查封的房屋。东莞三院将朱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 情况移交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抓获朱某,检察院随后批准逮捕,朱某这才追悔莫及。

    “老赖”蛮横 见到手铐终服软

    赵某是东莞谢岗镇某鞋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倒闭后还欠工人李某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一万多元尚未支付。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赵某仍未履行。

    在东莞市常平镇某高档小区,赵某看到东莞三院执行人员后,当场爆粗口。并不停地辱骂执行人员,将执行人员推出门外并将执行文书扔回给执行人员。赵某一度嚣张的放话称自己会找申请执行人“算账”。

    执行人员立刻将执行情况上报院领导,经领导批准,决定对赵某实施司法拘留。七名执行人员带齐执行器械,再次到达赵某的家中执行。当执行人员 果断给赵某戴上手铐,把赵某被带回法庭后,赵某一改之前的恶言相向,顿时变“老实”了,并对执行人员连声道歉。赵某当场联系亲属,将案涉执行款一万多元拿 到法庭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在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下,法院才对履行完债务的赵某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实施训诫。赵某称:“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嚣张了。”

    欠148名工人补偿金跑路 边控被抓

    东莞谢岗镇某针织公司原是谢岗镇的一家大型企业,员工最多时近千人。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公司法人雷某弃厂逃匿,剩下148名工人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支付,案涉金额达200多万。

    公司资产经过两次公开拍卖均以流拍告终,无人愿意以物抵债,案件立案几个月后仍未执行到位,工人对法院执行失去信心。负责执行此案的东莞三院樟木头法庭执行人员发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系香港人,后在公安机关了解到,雷某经常出入境,执行人员迅速办理边控手续。

    2014年12月5日,雷某便出现在了深圳罗湖口岸并被边检人员抓获。我院执行人员当即从罗湖口岸将其带回法庭。雷某称暂无还款能力,需要 时间筹钱。工人们表示理解,与雷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申请法院提前解除拘留措施。经过多天努力,雷某已经基本筹得所有执行款项。148名工人的血汗钱顺利 追回,工人们特意送来锦旗向法院表示感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的部署,积极组织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对于拒不履行生效判 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东莞第三法院大胆采用司法拘留措施,必要时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项行动开展以来,不少“老赖”被拘留后当即履行了义务,取得 了较好的效果。该项行动不仅对改善当前执行环境、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而且对强化社会诚信意识、促进法治东莞建设也有重要意义。

上一篇: 冒充警方诈骗30多万元
下一篇: 社保关系未转移 损失谁承担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业务范围】 ▲ 担任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 代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调解、仲裁或诉;办理律师见证;
▲ 代理工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医疗纠纷等法律事务;
▲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为刑事被告人辩护;
▲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
▲ 代理催收贷款,代理各类房地产事务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友情链接
东莞律师| 东莞律师| 法律咨询| 中山律师咨询|
| 东莞律师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律师简介 | 服务范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25 dgs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律师网 版权所有 本网由钟华军律师主办
联系人:钟华军律师 13724578588 咨询电话:0769-22461866 传真:0769-22461866 E-mail:zhonghuajun0202@163.com.cn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C区(市检察、中级法院旁)
粤ICP备09151403号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市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东莞民事律师
关闭
客服中心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钟华军律师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