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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医院:痔疮手术两天后死亡 院方称无过错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11 浏览次数:364

  本月12日,一名47岁的男子在做完痔疮手术两天后,突然晕倒并抢救无效死亡。昨日早上,死者家属等二十多个人在企石医院门口讨说法。家属认为医院应对病人的死负责,而医院则表示,医生治疗过程并无过错,建议家属进行医学鉴定或者走法律程序,但都被家属拒绝。

  做完痔疮手术后两天,男子晕倒没救过来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企石医院,莫先生的家人诉说了事件过程。莫先生是东莞桥头镇人,11月30日,经过术前检查,医生对莫先生实施了痔疮切 除手术。12月2日中午1点多,莫先生下床活动去上厕所时,突然在厕所里晕倒,妻子将其扶到病床后,赶紧去叫医生。医生进行了急救措施,但还是没留住莫先 生的生命。

  “割痔疮这种手术怎么会死人呢?”对丈夫的突然离开,莫先生妻子因悲伤过度哭晕多次。

  家属医院门口祭拜引发冲突

  莫先生突然离世,家人们一时接受不了。因为割痔疮的手术并不算大,家人对医院的治疗手段和态度提出了质疑。

  莫先生去世后,家属曾向医院索要赔偿,由于医院坚称此事并非医疗事故,双方一直没达成协议。其间,双方还上诉到东莞市医调委。企石医院医务科潘主任说,医调委最后的结论是,医院承担10%-20%的责任,主要是存在没有及时告知家属会发生术后并发症的责任。

  对此,莫先生的家人则认为,医院所承担责任太轻,“正常人都知道,这种痔疮手术后一两天就出院了,出人命的手术怎么只有这么轻的责任。”莫先生的儿子说。

  东莞市医调委负责该事件的主要调解人邓丹表示,医调委在接受双方的调解诉求后,组织了相关专家对此事件进行调解。“医患双方对医调委专家的意见 表示认同,但在赔偿金额上一直存在较大分歧,医调委也只能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对于医院在该起事件中存在哪些问题,邓丹则拒绝向记者透露。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15日,莫先生的家人在医院门口和门诊楼前摆放花圈、拉横幅,在大厅里烧纸,医患双方还一度发生争执。

  据了解,由于家属不同意走法律程序,且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现在东莞市卫生局、企石镇综治办等部门都已经介入。

  [院方回应]

  手术进行很顺利 术后患者恢复也挺好

  对于家属的质疑,医院也作了回应,“死者患有内痔,手术前进行了相关检查,结果显示可以进行手术。”企石医院医务科潘主任说,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术后患者恢复得也挺好,治疗过程并没有过错。

  “患者晕倒后,值班医生都参与到抢救,因为我们医院没有ICU病房,所以采取就地抢救。”对于死亡原因,潘主任说,死者是死于肺栓塞。他说,肺 栓塞是一种手术后突发疾病,一旦发生死亡率极高,死者从发病到死亡不到一个小时,对于莫先生患这种病是难以预料的,一般发生这病的可能性很小,一旦发生抢 救成功几率很小。

  “患者去世后,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并在病房楼道里烧纸、戴孝,这些举动引起其他患者不满。”潘主任表示,他们和家属曾经进行多次沟通,“家属一开始要求95万元的赔偿,后来又降到60万元,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死亡原因]

  死于肺栓塞 一旦发生死亡率极高

  企石医院潘主任说,死者是死于肺栓塞,肺栓塞是一种手术后突发疾病,一旦发生死亡率极高,抢救成功几率很小,莫先生从发病到死亡不到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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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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