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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疑政府采购串围标 科技公司告市财政局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次数:395

  热闻快读 

  南城一家科技公司在去年参加由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全市校车安装行驶记录仪的招标中,第一轮就因为标价高出采购预算,被取消竞标机会。这家 科技公司事后以此次招标有串围标的行为,向负责监管招标工作的东莞市财政局投诉,并随后将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东莞市教育局以行政不作为 告上法院。经历了行政投诉、行政复议、一审的这起民告官的案件,昨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果未当庭宣布。

  亮标价格过高即遭淘汰出局

  去年1月30日,东莞市教育局委托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外发出招标公告,公开对全市4913台校车安装行驶记录仪等采购招标。一个月后的2月 27日,东莞校车行驶记录仪的招标工作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内进行。包括东莞联通分公司在内的5家公司参与了竞标,这其中包括这家位于 南城的G PS科技公司。

  据南城的这家G PS科技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说,竞标第一项是亮标,其他四家公司无一例外亮标价在1130万左右,唯独他的标超过了2000万。“采购中心以亮标价太高,直 接让我们离开了竞标室。”陈先生说,当时政府采购中心的解释是,他们公司的亮标价超过了采购预算价。“可我压根就不知道安装这批校车行驶记录仪的采购预算 价是多少。我标的价是按照招标文件算出的。”

  原告称有企业“围标”并录音留证据

  “在入围下一轮的四家竞标企业中,我认识有家企业的代表。”陈先生说,这家企业只负责生产,并不负责安装,未有安装技术,但他们也一同前来竞标。“他们告诉我是被人请来围标的。”陈先生将这段通话录了音。

  此外,陈先生还说,事后他通过参与投标的人了解到,最后有3家企业进到最后的竞标环节。“是现场演示环节。三家企业轮流携带安装设备演示15分 钟。”陈先生说,前两家都没有问题,到了第三家企业,并未采用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人体红外线装置准确的清点学生人数,现场演示采用的是刷卡制,与现在的校 车并无两异。“这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陈先生说,根据招标公告,这将会被取消资格的。如果只剩下两家企业竞标,招标文件中规定,一旦竞标企业少于3家, 整个招标工作要重新开始。

  质疑未公开采购预算

  记者昨日翻开了这份名为“东莞市校车安装行驶记录仪等采购”的招标公告,里头有提到竞标企业的标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一旦高于采购预算,将会被取消竞标资格。记者在招标公告中并没有看到采购预算价。“我都不知道采购预算价,怎么去竞标。”陈先生说。

  在招标公告中,记者发现也有提到所安装的校车行驶记录仪需利用“人体红外线感应原理,安装红外线感应设备,辅之高精密传感器,无需声音和开关控 制,学生上下车的时候与终端主机结合使用,对上车、下车能准确统计学生人数,对超载、人数不对时可实现报警提示”。招标公告中也提到“主要内容不满足招标 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而“人体红外线装置”就带有“★”。

  [历程]

  经历行政投诉、复议、一审,耗时一年

  行政投诉:南城这家科技公司去年3月19日向负责监管政府采购工作的东莞市财政局投诉,招标存在串围标等违规行为,财政局不作为。“后来财政局也针对我的投诉做了一些回应,但并没有正面回答。”

  行政复议:陈先生说,他们又申请了行政复议,依然没有很好地回应。

  一审:去年年中,陈先生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了诉讼,状告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东莞市教育局。法院一审认为南城科技公司所反映的串围标以及废标主张并不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内,判其败诉。于是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昨日,这起案件在中院开庭。东莞市财政局一名副局长说,该案检查、公安、市政府督查室等各个部门都有出面介入,甚至是连市长都过问了。

  焦点1 采购预算要不要公开?

  财局负责人:财政部从今年3月份开始要求公开采购预算,之前可以不公开

  南城这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说,导致他在第一轮亮标时即被淘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的采购预算并没有公开。“我之前曾向采购中心以及财政局问过 校车行驶记录仪采购的预算,但得到的回应都是机密。”陈先生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 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这里的信息应该包括采购预算。”

  此外,政府采购法中还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这起校车行驶记录仪中的政府预算中的费用,包括4913台校车的安装 费,每台车2000元,还有校车一年的维护费,每台车350元。这两项费用加起来1351.08万元。这次的招标中,竟要求中标企业提供免费的三年维护 费。这省下来的钱去哪了。”记者昨日找到了这份由东莞市财政局批复的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记者看到该笔经费达到1351.08万元。“主要用于 全市4913辆校车安装校车行驶记录仪以及一年的行驶记录仪维护费用。”

  回应:对此,东莞市财政局的代理律师说,采购法中并没有规定,采购预算需要公开。“如需查询,可以到财政局查询。”但东莞市财政局这名负责人的 回答则不尽相同。“采购预算之前一直是不公开的,你来问也没人会说。”财政局的这名负责人说,从今年3月份开始,财政部刚刚下发文件,要求公开采购预算, “这个案子是去年发生的,那个时候,我们可以不公开。参与投标的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市场的价格,估算到竞标价的。”对于如何招标文中与批准的预算有差异,而 批复中有关校车行驶记录仪服务费的368万多的预算去哪了,东莞市财政局的这名负责人说,执行预算的过程中会有变动的,这属正常。 焦点2 招标工作有无串围标?

  财局负责人:不能单纯从报价接近上来判断竞标企业是否存在串围标的行为

  关于串围标的行为,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说,一个是,参与竞标的5家企业当中,只有他一家企业报价过高,而其他四家的报价都是1130万到1190 万之间。“第二是有家企业出面竞标的负责人事后告诉我,他是被人请来围标的。”陈先生说,根据招标法的规定,这是明令禁止的。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这段通话 录音中听到,一名男子承认“我们公司确实没有安装技术,只是被人叫过来围标的”。随后,陈先生当着记者的面再次给这名称是某科技公司副总的男子打电话,该 男子也承认参与了这起竞标,是被人叫过去围标的。陈先生说,事后他把这些录音交给了东莞市财政局,一直没有得到回复,他才状告财政局。

  此外,陈先生还提到,在后来的视频演示环节,第三家演示企业采用刷卡的方式清点人数,显然与招标文件中提到的用红外线感应清点人数的重要条件不符,应该取消其竞标资格。

  回应:东莞市财政局的负责人说,不能单纯从报价接近判断竞标企业是否存在串围标的行为。“根据市场价报出准确的价,价格相近是合情合理的。”对 于陈先生提到的演示环节第三家企业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提的要求,财政局的这名负责人说,这是技术上的事,需要找招标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了解。财政局早在去年5 月份就把科技公司提供的录音等举报材料递交给了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今年3月24日做出回应,称暂时未发现该项目存在串围标等违 法犯罪行为。目前公安机关仍然在做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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