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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遗失被人开户 账户飞来横财成被告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422

  东莞市民黄女士遭遇电话诈骗,按对方电话指示在银行ATM机上转走其账户4.9万多元。警方发现该钱被转到了福建陈先生在新疆所开的账户,而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系其之前遗失的身份证被人非法利用。黄女士为追回款项,将陈先生及银行告上法庭。

  在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该案达成调解,陈先生同意将该涉案账户款项支付给黄女士。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委托新疆当地法院执行,黄女士已经拿回了上述款项。

  接“返教育补贴”电话被骗

  今年30多岁的厚街镇居民黄女士,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校读书。黄女士称,2012年10月23日,她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她女儿 所在学校的工作人员,称黄女士的女儿刚读完小学,有1800元的补贴返还给黄女士。但因她丢失了黄女士女儿的资料,提供了另外一个手机号码让黄女士联系。

  黄女士按该号码打过去,对方也是一个女的,也自称是学校老师,称要到银行转账给黄女士。黄女士称自己不会转账,对方就说让黄女士到银行ATM机教她操作。得知有这样的好事,黄女士很高兴,于是就赶到厚街镇某银行。

  黄女士说,当时对方在电话里让她按指示对ATM机进行操作,她深信不疑,照此操作。黄女士事后回忆,当时她只顾着听对方的电话指示操作,没留意 看ATM屏幕,压根不知道自己在转账。等她操作完毕按了打印凭条,凭条上显示她账户余款少了4.9万多元。黄女士这才发现上当,震惊之下,立即告知银行, 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全国联网,迅速冻结了涉案账号。但该案至今未能破案。

  经查,该账户户主为福建省顺昌县的陈先生,但开户地点却在新疆乌鲁木齐。黄女士通过银行联系上了陈先生,要求对方退款。接到电话的陈先生对此很吃惊,称自己的身份证曾经遗失,对涉案账户并不知情,对黄女士的退款要求没有理会。

  法院促“蒙冤”账户户主还钱

  黄女士认为,她的操作按一般人理解并不会发生转账行为,但事实上其账内存款却不翼而飞,而ATM机没有任何提示,说明银行系统存在严重漏洞,银行应当和陈先生一起承担责任。

  2013年1月,黄女士向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述银行和陈先生,要求陈先生返还其4.9万多元,银行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接到诉状的陈先生觉得挺冤。陈先生称,他的身份证曾经遗失,已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在报纸上刊登过遗失声明,此事与他无关。陈先生向法庭提交了相关的报警证明及登报遗失证明。结合陈先生提交的证据及银行提供的资料,法院查证涉案账户所用的身份证应系陈先生遗失。

  在法官的主持下,黄女士与陈先生、银行达成了调解协议,陈先生同意将其在某银行乌鲁木齐支行名下账户内的4.9万多元支付给黄女士,相关诉讼费由黄女士承担。

  随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乌鲁木齐当地法院对涉案账户进行扣划,黄女士终于拿回了涉案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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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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