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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明星肖像做宣传 东莞三美容机构遭索赔46万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598

东莞某妇产医院、东莞莞城某美容医院及东莞南城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没得到演员海清、周韦彤许可的情况下,滥用二人肖像权做虚假宣传。近日海清、周韦彤二人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肖像维权诉讼,索赔46万元。

  演员海清称,其做为大陆著名女演员,具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东莞某妇产医院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未经海清许可,擅自利用海清的肖像照片用作整容类医疗项目的商业宣传。

  演员周韦彤称,其为大陆著名女演员,具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东莞莞城某美容医院及东莞南城某医疗美容门诊部两家美容机构分别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未经周韦彤许可,擅自利用周韦彤的肖像照片用作整容类医疗项目的商业宣传。

  海清、周韦彤认为,上述医疗机构作为整形领域比较权威的专业机构,在其商业宣传中利用海清、周韦彤的照片,导致海清、周韦彤蒙受了诸多误解,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致海清和周韦彤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为维护合法权益,海清、周韦彤特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美容机构停止侵权行为、书面赔礼道歉,另海清要求东莞某妇产医院赔偿损失人民币8万元,周韦彤要求东莞莞城某美容医院赔偿损失人民币30万元、东莞南城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赔偿损失人民币8万元。

  目前东莞市一法院对海清、周韦彤提起肖像权诉讼案已经立案受理,并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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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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