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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网-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 公司法人获刑一年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4 浏览次数:471

如何帮助客户提高在搜索引擎上的排名?东莞市百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此从黑客手中购入大量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权 限的webshell,将客户网站非法挂靠至知名网站来赚取点击量。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以此获利14万余元,但最终遭到检查机关公诉。今日,东莞市第一人 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何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通过黑客提高客户搜索排名

  2011年11月,何某在石龙镇成立东莞市百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通过网络宣传提高客户公司在搜索引擎排名的名次。

  为提高客户网页的搜索率,何某从黑客手中购买了大量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权限webshell(即网页的 账号和密码,有网页的账号和密码就能修改、维护或增加其它的链接到该网页),在未得到网站权属所有人同意下,多次使用webshell侵入他人网站,其中 包含增城旅游局官方网(www.zcly.gov.cn)等41个政府网站。何某将客户广告以超链接的形式挂靠在被侵入网站上,以提高客户网页的点击率, 从而达到提升在网络搜索引擎排名的目的。

  公司法人判刑一年

  在经营百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间,何某还聘用了梁某峰、邓某等人协助其完成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将超链接文件复制、粘贴后保存在侵入网站源文件里,并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宝向客户收费。经统计,何某等人共收到客户支付的145660.1元报酬。

  在庭审过程中,何某、梁某峰、邓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恳请法院对自己的行为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梁某峰、邓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三被告人何某、梁某峰、邓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法院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梁某峰、邓某分别被判处 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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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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