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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网-非法行医导致产妇命丧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15 浏览次数:777

  安徽女游医冷某明知自己没有医生职业资格,竟开办无牌诊所。在不具备相关医疗设施的情况下,冷某为产妇接生,胡乱操作致其不幸死亡。4月23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冷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获刑八年,并处罚金3000元。

    30多岁的安徽女子冷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从2009年3月开始在东莞市厚街镇宝屯村一出租屋二楼非法经营一间无牌诊所。2010年7月31日凌晨4时许,28岁的孕妇谢女士在丈夫陪同下,来到冷某经营的上述诊所待产。在没有医疗设施的诊所内,冷某为谢女士施行接生,滥用催产药物导致谢女士产道损伤,致谢在产下一名女婴后大出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谢女士于同日16时许不幸离开人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谢女士系产后阴道撕裂伤大量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冷某见势不妙逃逸。同年8月4日,公安机关对冷某进行网上追逃。2011年9月26日,冷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东莞市医学会出具的医学技术讨论意见证实,冷某实施的诊疗活动与谢女士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冷某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非法接生,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冷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0元。此外,法院还判令冷某赔偿谢女士家属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3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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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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