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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男造假发票被查 遇警方跳楼骨折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9 浏览次数:548

男子刘某伙同他人在东莞市长安镇非法制造发票,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发票超过19万份。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因犯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发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并处罚金十万元。

    法院查明,从2012年5月开始,30多岁的广东省大埔县男子刘某伙同“光头”等人(均另案处理)以东 莞市长安镇厦岗社区祥隆路某出租房为窝点,非法制造发票,刘某负责晒版等工作。同年8月10日,公安机关捣毁上述窝点,当场查获福建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 税专用发票1210份,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广东省深圳市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等其他发票191509份。

    在公安机关查处过程中,刘某跳楼逃跑以致双脚骨折,于同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于2013年9月11日投案。经鉴定,缴获的上述发票均为假发票。

    法庭经审理认为,刘某仿照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式样,非法制造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冒充真增值税发票,数量 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刘某还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又已构成了非法制造发票罪,依法应予 惩处,并数罪并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刘某负责晒版等工作,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 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以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总和刑期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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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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