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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租客陈尸房间 忧生意房东抛尸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10 浏览次数:627

“报警是较好的选择,但不是最好的选择,所以当时决定秘密抛尸,现在才知道是错误的。”40岁的湖北男子刘某勇,坐在被告人席上向法官作出这样的陈述。

因为担心影响房子出租,二手房东刘某勇发现租客死在出租屋里后,“艰难地”选择抛尸,代价就是被检察机关以侮辱尸体罪起诉。在昨日上午开庭中,刘某勇当庭认罪,并称对不起死者家人。

房东发现租客死在出租屋

2001年,刘某勇承租大岭山一栋出租屋,做起了二手房东的生意。这栋出租屋共有66间房,顾客均是来自外地的打工者,江某强便是其中之一。4月23日,江某强租住进209房。

今 年“五一”小长假期间,租户向刘某勇投诉,称2楼不时飘出恶臭,像是死老鼠。随后,刘某勇寻着恶臭来到209房,这是新搬来的房客江某强的房间。刘某勇敲 了几下房门,均没有反应。第二天中午,恶臭越来越明显,刘某勇觉得事情不对劲,于是搬来梯子从209房的厕所的窗户往里看,却什么也没看到。

刘某勇发现,在209房门旁边,有两个小洞,其中一个洞口比较大,被租户用塑料纸遮挡起来。他撕开洞口,一只肿大发黑的脚出现在视线之中。推开房门,他发现江某强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担心影响生意选择抛尸

“我很矛盾,报警是较好的选择,但不是最好的选择。”经过24个小时的思考,刘某勇决定私下将尸体处理掉。

刘某勇在庭上称,当时已经有知道内情的租客要求退房,另外之前附近一栋出租屋里也死过人,报警后警车来了,殡仪馆车也来了,后来对生意影响很大。

5月3日中午,刘某勇向经营小店的谢某借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然后找到好友马某帮忙。警方笔录显示,马某听到要“帮忙搬运尸体”后,吓了一大跳,连忙回绝,并劝说刘某勇报警,但刘没有回应。

时值盛夏,江某强的尸体还在不断腐烂和散发恶臭。刘某勇一刻也不能等待了,他用三层棉被将江某强的尸体包裹起来,一人将重达120斤左右的尸体扛上三轮车,随后运到松山湖的路边树丛抛弃。

很快,当地路况工人发现了江某强的尸体并报警。尸检报告显示,江某强排除机械性暴力和中毒致死。5月7日,民警将刘某勇抓捕归案。

房东认罪向死者家属道歉

昨日,取保候审的刘某勇出现在法庭时,1.6米左右高的他一身便装,戴着橙色太阳帽。

“你不害怕吗?”公诉人讯问刘某勇。“当然害怕,但我不知道怎样做选择。”刘某勇称,当时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当天晚上,他把江某强的行李分别扔到大岭山镇不同地区。5月4日,刘某勇还将209房清洗打扫一遍。

“我知道,我有过错,对不起江某强的家人。”被捕后,刘某勇向江某强家人支付了1.7万元赔偿金和7200元火葬费,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对于刘某勇的量刑,公诉人建议在6个月至1年6个月。刘某勇当庭认罪,对量刑建议也没有意见。

“我现在终于知道,不报警而选择抛尸不是一个好选择。”庭审后,刘某勇低头,一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一边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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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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