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
  首 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法律常识  诉讼指南  刑事专栏  民事专栏  经典案例   律师手记  在线咨询   服务范围  联系我们
刑辩技巧 | 走私贩毒 | 盗劫诈骗 | 贪污贿赂 | 绑架伤害 | 抢劫抢夺 | 敲诈勒索 | 行政诉讼 | 遗产继承 | 知识产权 | 经济合同 | 劳资工伤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东莞律师
经典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黄江原供电公司副经理“便宜”卖电给太子酒店被起诉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01 浏览次数:200

东莞黄江原供电公司副经理黄某平因利用职权向太子酒店提供“廉价”电源,并获得百万元“答谢费”,而被起诉受贿罪一案于8月19日上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供电局、黄江镇政府等部门干部120人受邀参与旁听此次庭审。 

  商业变民用 省下700万支出

  据检察机关其诉称,黄某平于1994年2月起,在黄江镇供电公司担任副经理,分管用电和工程管理工作。 1995年,梁耀辉成立东莞市太子娱乐城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太子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子酒店”),需要报装两台400KVA变压器。太子酒店属 于商业性质用电,应按商业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为了降低酒店的用电成本,梁耀辉找到时任黄江供电公司副经理的黄某平,要求其帮助以较低电价标准的用电 类别报装运行上述两台400KVA变压器,黄某平允诺。

  在黄某平的帮助下,太子酒店以“太子山庄”的名义,以居民用电的类别报装了两台400KVA变压器并通过审批、安装和通电;从1996年1月至2004年6月,按居民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致使国家电费损失700多万元。

  梁耀辉为感谢黄某平的帮助,于2002年1月8日,以黄某平的名义在东莞市黄江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了一个银 行账户,并将156万港币(按当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为1654848元)转入该账户。梁耀辉约黄某平在太子酒店见面,将上述存有156万港币的账户存折送 给黄某平。收下这笔钱后,黄某平将其用于日常开销。案发后,黄某平的家属代其退回赃款人民币1654848元。

  收受百万好处费 案发全额退赃

  针对检察机关的起诉,黄某平在法庭上辩称,梁耀辉给他100多万,并不是给他好处费。从他答应帮忙,到最终 太子酒店按照民用价格报装变压器,他从未与梁耀辉谈过好处的问题。黄某平称,2002年梁耀辉将存折交到自己手上的时候,自己已从供电公司离开,转而做生 意。对于这笔钱,黄某平称,梁耀辉一方面是想表达感谢,另一方面也是对“下海”的自己提供资金帮助。

  而黄某平的代理律师则提出,黄某平在整个“商用”转“民用”的电压器报装审批过程中,并不是最核心的一环, 整个手续还需要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以及领导的最终审批。黄某平在庭上称,“我作为一个小兵,怎么可能让领导都听我的。”另外,黄某平的代理律师还提出,检 察机关在计算国家损失方面,得出的数额超过实际损失。“太子酒店当时报装的变压器一部分用于酒店经营,还有一部分用于员工宿舍日常使用,后者确实属于民用 范畴,不能一起打包计算。”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此案未当庭宣判。庭审过程中,已经由供电公司员工转变为下海商人、并在黄江“豪宅 区”拥有独栋别墅的黄某平始终保持“低调”,回答检察官、法官提问时轻声细语,一度让现场旁听人员无法捕捉到他的回应。最终,法警拿来两个话筒,一左一右 正对着他架起,才最终将黄某平的声音传送出来。

上一篇: 中堂毒腊肠案
下一篇: 卖假冒名牌货 两人均获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业务范围】 ▲ 担任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 代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调解、仲裁或诉;办理律师见证;
▲ 代理工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医疗纠纷等法律事务;
▲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为刑事被告人辩护;
▲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
▲ 代理催收贷款,代理各类房地产事务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友情链接
东莞律师| 东莞律师| 法律咨询| 中山律师咨询|
| 东莞律师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律师简介 | 服务范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25 dgs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律师网 版权所有 本网由钟华军律师主办
联系人:钟华军律师 13724578588 咨询电话:0769-22461866 传真:0769-22461866 E-mail:zhonghuajun0202@163.com.cn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C区(市检察、中级法院旁)
粤ICP备09151403号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市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东莞民事律师
关闭
客服中心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钟华军律师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