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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4元制出“高仿真”玉兰油 竟销往专柜出售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次数:343

  假冒玉兰油护肤品的味道、色泽和质感竟然和正品几乎无差别,甚至连商标持有人公司的管理人员 一时也难辨真伪。12月9日,东莞警方通报了一宗公安部督办案件,高埗公安分局端掉了一个制售假冒伪劣“玉兰油”、“雅诗兰黛”等名牌化妆品的生产窝点, 查获成品4606瓶,半成品、包装31190个。

  警方介绍,这些假冒化妆品运往上海、广西、贵州、湖南等省市,通过专柜作为正品销售给顾客,假货的成本只有4元,批发价格五六十元,最后是以上百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工人全是自家人专挑凌晨发物流

  2012年底,“玉兰油”商标持有人向警方反映,有顾客反映在销售专柜购买到假冒的该品牌商品。随后,东莞警方收到佛山警方转来的线索,称佛山 有一伙制造该品牌假化妆品的嫌疑人,他们在东莞也有加工厂,其生产的商品多数运往上海等地销售。高埗公安分局开始对此案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取得突破,民警掌握到卢某波有重大嫌疑,并掌握到卢某波的加工厂就设在高埗的某出租屋内。该团伙处事非常谨慎,造假工厂的工人全 是自己的弟弟、弟媳等近亲,没有一个外人。生产时,由卢某波驾车将工人运到出租屋,加工完毕后离开,工人的宿舍与工厂相隔几个村。卢某波在高埗还有一间仓 库,和工厂也有一段距离。

  收发货也是专门挑选凌晨一两点的时间,卢某波约快递公司到一处偏僻无人的地方交发货。警方曾尝试在他们交付物流时查处,但几次跟踪卢某波的车都 没有跟上。快递单的发件和收件方都是只有姓氏和电话,没有具体地址,原料和成品到货后,都是通过电话与快递公司协商收货地址,每次地址均不相同。

  12月5日15时,在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令下,高埗公安分局组织精干警力,对高埗镇凌屋村某出租屋进行了突击清查,现场抓获涉嫌制售假冒伪劣日 化用品嫌疑人卢某华、林某梅、卢某波、陈某梅、卢某晖、林某才、陈某海7人,查封假冒“玉兰油”、“雅诗兰黛”等品牌护肤用品4606瓶,半成品、包装 31190个及制假工具、原料一批。

  此案是公安部督办案件,为彻底摧毁整个犯罪网络,就在东莞警方行动当日,上海、佛山等地公安机关也一起收网,当地参与制售假人员纷纷落网。目前正在进一步扩线侦查中。

  与正品几乎无差别竟然销往专柜出售

  经查,卢某华为此案的主谋,卢某波是卢某华的弟弟,由他负责在东莞生产假冒“玉兰油”等品牌护肤用品。卢某华、林某梅夫妻负责组织销售,主要销 往上海、广西、贵州、湖南、湖北、四川、福建、河北、浙江等省市。这些假冒产品一般通过勾结销售人员,在超市专柜掺假销售。另外,卢某华在佛山还有一家化 妆品商店,另有一家网店销售自家生产的假冒产品。

  警方介绍,卢某华生产的主要是玉兰油多效修护霜、眼部滋养凝露、多效防晒霜三类专柜畅销商品,这些产品不但包装逼真,连膏体的外观、味道、色泽 和质感竟然和正品几乎无差。警方邀请了“玉兰油”品牌持有人宝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查看,连他们也表示这些假货的“仿真度”极高,如果不是公司未曾授 权,一时还很难分辨真伪。

  卢某华交待,这些假冒化妆品是从中山等地进原料,从深圳、惠州等地进来化妆品的罐子和包装盒,然后在凌屋村的出租屋作坊里手工罐装、压盖及封 盒,最后装箱通过物流运往外地。这些假冒商品的成本仅有4元左右,以60元左右的价格批发给外地销售人员,最后再以上百元价格出售给顾客,严重损害了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卢某华等人还生产了大量雅诗兰黛最受欢迎的“小棕瓶”系列——精华露和眼部精华,一般是7ML和15ML两种,估计是作为正品小样在网上出售,价格也在几十至上百元不等。

  卢某华自己供诉是从2012年开始在东莞造假,但是警方仅查到该团伙2013年以来的账本,经初步统计,涉案金额约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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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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