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
  首 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法律常识  诉讼指南  刑事专栏  民事专栏  经典案例   律师手记  在线咨询   服务范围  联系我们
刑辩技巧 | 走私贩毒 | 盗劫诈骗 | 贪污贿赂 | 绑架伤害 | 抢劫抢夺 | 敲诈勒索 | 行政诉讼 | 遗产继承 | 知识产权 | 经济合同 | 劳资工伤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东莞律师
知识产权 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

自制酿酒器遭好友侵权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3 浏览次数:586

  辛苦研发的酿酒器,却被20多年的好友侵权,声称是其自己设计,并生产销售。多番交涉无果后,森叔将这位好友告上法庭。

  近日,凭借早前申请好的专利证书,年近七旬的黎淦森(森叔)在法院的民事调解中,获赔3.5万元,其专利权得到保护。

  发明成果遭好友剽窃

  森叔是东莞本地人,家住东城花园新村。早年,因患病,他开始自酿葡萄酒,并发明一套酿酒设备,所酿的葡萄纯,天然纯正,治好了自己的胃病,也很受亲友们欢迎。

  据森叔介绍,其好友林官运在万江经营一家安化黑茶行。他看到自酿葡萄纯和酿酒器的商机,就和森叔商量,为其代销、推广产品。“黑茶红酒,红黑两道通杀,肯定能赚钱。”好友说。

  森叔觉得主意不错,答应下来。但森叔想不到的是,不久之后,林官运瞒骗记者,称自己是酿酒器的设计者,不断宣传,还在网络上欺骗客户。

  “我实在想不到,多年的朋友竟会这样做。”森叔说,自己和林官运上世纪90年代初就相识,交情一直不错,当时做包工头的森叔与做灯饰工程的林官运多有生意上的合作。

  事后,森叔找到林官运要求解释,林表示确实做得不对,说这样做也是为了产品的销售,“下次一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事后,森叔原谅了林官运。

  被侵权前未想到申请专利保护

  尽管这样,好友剽窃自己研发成果的事实,还是给森叔提了个醒,“我本来是不想申请专利的,麻烦,而且一旦公开,自己的发明秘密也就曝光了。但经过这件事,我立马着手为酿酒器申请专利,没有专利的保护,会很被动。”

  去年11月,森叔申请的“一种酱果酿酒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在这期间,林官运再次绕过森叔仿制并通过广告渠道售卖“酿酒器”,在淘宝上也有售卖。森叔交涉无果后,决定法庭上见。

  今年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由于手握专利证书,在法庭上,森叔取得主动权,法院最终以民事调解了结此案。

  森叔说,念及多年的朋友交情,自己接受了民事调解,对方须支付赔偿款3.5万元并停止侵权行为。

  森叔:欢迎街坊来店里品酒

  打赢官司,森叔还是希望能和林官运和解。“我当然还是希望能够重建友谊,人非圣贤,谁能无过呢。”

  森叔说,自酿的葡萄纯,本来就是应己之需,并没有想到去做生意。他自己在花园新村附近开的一间五金制品店,就售卖酿酒器。平时喝喝好茶、品品葡萄纯、下下象棋,玩玩乐器,这家小店更多是老人会友,享受天伦之乐的天地。

  经过近10年改进与实践,森叔的葡萄纯与酿酒器,不仅取得专利,在街坊中也有口皆碑,不少街坊慕名而来,都想尝尝这正宗的、没有任何添加剂的葡萄酒。

  森叔说,全自动是这些酿酒器的最大特征,通过全自动安全阀,酿出纯正葡萄酒的同时,也能保障酿酒的安全。

  喝一杯自酿的纯正葡萄酒,是再惬意不过的事。森叔说,欢迎街坊来店里品尝纯正葡萄酒,他可以手把手教大家酿酒,让大家都能喝上DIY的红酒。

上一篇: 东莞长安电器老板仿国际品牌 被开出20万巨额罚单
下一篇: 提供盗版歌点唱面临上亿罚款? 法官建议KTV买正版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业务范围】 ▲ 担任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 代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调解、仲裁或诉;办理律师见证;
▲ 代理工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医疗纠纷等法律事务;
▲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为刑事被告人辩护;
▲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
▲ 代理催收贷款,代理各类房地产事务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友情链接
东莞律师| 东莞律师| 法律咨询| 中山律师咨询|
| 东莞律师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律师简介 | 服务范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25 dgs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律师网 版权所有 本网由钟华军律师主办
联系人:钟华军律师 13724578588 咨询电话:0769-22461866 传真:0769-22461866 E-mail:zhonghuajun0202@163.com.cn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C区(市检察、中级法院旁)
粤ICP备09151403号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市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东莞民事律师
关闭
客服中心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钟华军律师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