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
  首 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法律常识  诉讼指南  刑事专栏  民事专栏  经典案例   律师手记  在线咨询   服务范围  联系我们
刑辩技巧 | 走私贩毒 | 盗劫诈骗 | 贪污贿赂 | 绑架伤害 | 抢劫抢夺 | 敲诈勒索 | 行政诉讼 | 遗产继承 | 知识产权 | 经济合同 | 劳资工伤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东莞律师
经典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犯罪团伙拿冥币强收快递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13 浏览次数:564

    声称多算了米饭钱竟然索要2万元赔偿并三次砸饭店,“冥币”骗取快递被发现后强抢并打伤快递员,此外还涉嫌其他多宗罪案,24岁的河南男子陈某果及 其4名同伙被指控贩卖毒品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等多宗罪名,日前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过堂。5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本案将择日宣 判。

    称多收米饭钱  三次砸饭店

    2012年4月6日晚上10点左右,在长安镇工作的陈某果等人来到长安镇某饭店吃饭,消费300多元。期间,因饭店的米饭收费问题,他们跟饭店的工作人员发生口角。

    陈某果一方称,店里结账时多算了米饭钱,要找饭店老板要个说法。过来处理的饭店部长表示,店里愿意不收米饭钱,老板不在,有事可以跟她谈。 但陈某果并不答应跟饭店部长谈,放下400元,留了电话号码要求该店的老板与他联系,声称当晚半夜24时前如果未能处理该事,则后果自负。随后,陈某果等 人就走了。

    当晚11点左右,饭店部长打电话给陈某果,称可以退还上述400元。但饭店这份诚意并没有得到善意的回馈。饭店部长事后回忆,陈某果对饭店只退还400元钱很不满,还威胁说“你们知不知道这条街的店是怎么被砸的”。

    次日凌晨,陈某果纠集多人窜至上述饭店,合力使用凳子等工具将该饭店的玻璃门、冰箱等物品砸烂(价值1300多元)后离开。同月8日,陈某 果再次打电话给饭店部长索要2万元,否则将再次砸店。他的无理要求,遭到了店里的拒绝。同月13日6时许,陈某果等三人乘车路过该饭店,下车并使用砖头等 物品砸坏店内的玻璃门等物品(约价值900元)后离开。

    不久,陈某果等人见饭店被砸的玻璃装好了,于是合谋再去砸店。同月17日凌晨1点左右,陈某果等人持钢管、木棍等工具,再次到上述饭店,砸坏饭店内的玻璃门等物品(共约1080元)后逃离现场。

上一篇: 东莞市第二法院集中执行 拘留6人罚款6.3万
下一篇: 东莞商标权侵犯多发食品、饰品、奢侈品等领域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业务范围】 ▲ 担任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 代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调解、仲裁或诉;办理律师见证;
▲ 代理工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医疗纠纷等法律事务;
▲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为刑事被告人辩护;
▲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
▲ 代理催收贷款,代理各类房地产事务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友情链接
东莞律师| 东莞律师| 法律咨询| 中山律师咨询|
| 东莞律师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 律师简介 | 服务范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25 dgs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律师网 版权所有 本网由钟华军律师主办
联系人:钟华军律师 13724578588 咨询电话:0769-22461866 传真:0769-22461866 E-mail:zhonghuajun0202@163.com.cn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六楼C区(市检察、中级法院旁)
粤ICP备09151403号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东莞律师|东莞律师网|东莞市律师网|东莞刑事律师|东莞民事律师
关闭
客服中心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钟华军律师
展开客服